一、上海居转户落户条件
①、7年居住证+7年上海纳税
1、居住证、个税、社保≥84个月
2、前4年个税、社保>1倍基数
3、后三年,近48个月内36个月的个税和社保≥2倍社保基数
②、7年居住证+7年上海纳税+中级职称
1、居住证、个税、社保≥84个月
2、前4年个税、社保>1倍基数
3、后三年,近48个月内,36个月的个税和社保≥1.5倍社保基数
4、取得中级职称
③、5年居住证+5年上海纳税
如果工资够高或者有条件,也可以以下落户方式:
1、居住证、个税、社保≥60个月
2、近48个月内,36个月个税和社保≥3倍社保基数
3、全日制本科+学士或以上学历
4、必须是科企,而且是技能型人才。
二、哪些情况不能计入上海居住证时间:
1、2018年之前办理的上海临时居住证
2018年之后取消了临时居住证,而临时居住证是无法计入居住证累计时间的。
2、居住证过期没有进行续办
居住证未续办的时间需要全部扣除。
3、办理居住证前在上海缴纳的社保和个税
只有办理居住证后,依法在上海缴纳的社保和个税,才能计入上海居转户累计时间。
4、社保基数与个税需按照相应倍数缴纳
用户的社保基数和个税缴纳必须与自己的工资相对应,不符合居转户申请条件的额,不能计入有效时间。
三、上海居住证续签说明
《居住证》需要每年签注一次,持证人应当在《居住证》签注期限届满之前的30日内,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,填写《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》,并携带本人《居住证》。
需要准备的材料:
1、《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》
2、本人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
3、申请人现居住地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,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
4、代办人身份证明和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
服务方式:
持证人应当在《居住证》签注期限届满之前的30日内,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签注手续,填写《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》,并携带本人《居住证》。申请人现居住证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,应当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。
持证人逾期未签注的,《居住证》使用功能中止,补办签注手续后《居住证》使用功能恢复。在逾期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,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。在逾期60日后补办签注手续的,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。
温馨提示:此申请方式为官方发布,各区申请方式略有差别,建议咨询清楚后再办理。